|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1-18 17:20 |
会教字〔2018〕22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县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招办函﹝2017﹞234号)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18﹞5号)精神, 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分值增加到50分。为做好我县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男生必考项目为1000米,选考项目为50米跑和立定跳远;女生必考项目为800米,选考项目为50米跑和仰卧起坐。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仍采用仪器记录判定成绩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分值
体育考试以5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必考项目一项20分,选考项目两项共30分(各项15分)。
各单项成绩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设非零最低分。
三、评分标准
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
四、免考条件
根据我省规定,对确实丧失了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考体育,按总分的60%计入学生升学考试总分;其他免考体育的学生,按必考项目的60%、选考项目50%的分数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我省对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的免考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1.因肢残、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应有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例证明。
3.申请免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
4.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见附件),注明免考原因,报县中招委审核。
望各学校接到通知后,加强科学训练,保证学生安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运动考试成绩。
附件:赣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2018年1月18日
会教字〔2018〕22号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盖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