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0-23 15:17 |
会教字〔2017〕184号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情况
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县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提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率。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0月23日起对全县109所义务教育迎“国检”学校功能教室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0月23日—27日
二、督查内容
学校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蓝云,成员:杨辉荣、刘华生(二中)。
负责督查学校(26所):清溪中心学校、长岭中心学校、筠门岭初中、筠门岭中心小学、筠门岭半坑小学、黄埔小学、盘古小学、羊角小学、周田中学、周田中心小学、河墩圩小学、梅子小学、小田小学、长江小学、岗脑小学、河墩小学、半岗小学、上营小学、司背小学、霞河小学、桥塘小学、杨排小学、仰高小学、右水初中、右水中心小学、上堡小学。
第二组
组长:周永忠,成员:邹泽明、汪时敏(希小)。
负责督查学校(28所):西江中学、西江中心小学、火星小学、莲石小学、石门初中、石门小学、饼丘小学、大田小学、河背小学、红星小学、牛睡小学、千工小学、石迳小学、西源小学、小密初中、小密中心小学、莲塘小学、杉背小学、半迳小学、孕龙小学、白鹅初中、白鹅中心小学、丹坑小学、角屋小学、狮子小学、水东小学、洋口小学、中心村小学。
第三组
组长:钟炳金,成员:胡检生、蔡道明(三小)。
负责督查学校(25所):站塘初中、站塘中心小学、南坑小学、水明小学、珠兰示范学校、永隆初中、永隆中心小学、富城初中、富城中心小学、富东小学、中村初中、中村中心小学、庄埠初中、庄埠中心小学、洞头中心学校、官丰小学、庄口初中、庄口中心小学、大排小学、黄沙小学、华明小学、黄雷小学、禾坑小学、龙化小学、上芦小学。
第四组
组长:李小明,成员:肖儒林、胡健来(实校)。
负责督查学校(30所):晓龙初中、晓龙中心小学、桂林小学、高排初中、高排中心小学、云雷小学、文武坝中心小学、上半岭小学、凉舟小学、林富小学、白石小学、白竹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会昌小学(含中山希小分校、水西分校)、希望小学(含黄坊分校)、实验学校、特教学校、会昌二中、第四中学、麻州初中、麻州中心小学、前锋小学、东山小学、明德小学、小河背小学、逸夫小学。
四、工作要求
1.督查组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做好记录,在附件2“评估得分”、“总分及总评”栏打分和给予总评。督查与指导并重,既要指出存在问题,又要发现亮点。
2.各学校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认真自查,填好附件2《会昌县中小学功能教室评估表》“学校自评分”一栏,盖学校公章后交督查组带回。
3.各督查组分学校,按基本情况、亮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或建议的格式形成督查报告,将检查表和督查报告于11月3日前交督导室备案,同时把督查报告电子文档发到督导室公共邮箱hcdds5636471@163.com。
4.督查工作人员督查期间一律在学校食堂用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定,不得接受公款吃请。
附件:1.会昌县功能教室及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的要求
2.会昌县中小学功能教室评估表
3.会昌县教育教学督导情况记录表
2017年10月23日
会教字〔2017〕184号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盖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