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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情况 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0-23 15:17

会教字〔2017184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情况

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县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提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率。经研究,决定于20171023日起对全县109所义务教育迎国检学校功能教室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1023—27

二、督查内容

学校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蓝云,成员:杨辉荣、刘华生(二中)。

负责督查学校(26所):清溪中心学校、长岭中心学校、筠门岭初中、筠门岭中心小学、筠门岭半坑小学、黄埔小学、盘古小学、羊角小学、周田中学、周田中心小学、河墩圩小学、梅子小学、小田小学、长江小学、岗脑小学、河墩小学、半岗小学、上营小学、司背小学、霞河小学、桥塘小学、杨排小学、仰高小学、右水初中、右水中心小学、上堡小学。

第二组

组长:周永忠,成员:邹泽明、汪时敏(希小)。

负责督查学校(28所):西江中学、西江中心小学、火星小学、莲石小学、石门初中、石门小学、饼丘小学、大田小学、河背小学、红星小学、牛睡小学、千工小学、石迳小学、西源小学、小密初中、小密中心小学、莲塘小学、杉背小学、半迳小学、孕龙小学、白鹅初中、白鹅中心小学、丹坑小学、角屋小学、狮子小学、水东小学、洋口小学、中心村小学。

第三组

组长:钟炳金,成员:胡检生、蔡道明(三小)。

负责督查学校(25所):站塘初中、站塘中心小学、南坑小学、水明小学、珠兰示范学校、永隆初中、永隆中心小学、富城初中、富城中心小学、富东小学、中村初中、中村中心小学、庄埠初中、庄埠中心小学、洞头中心学校、官丰小学、庄口初中、庄口中心小学、大排小学、黄沙小学、华明小学、黄雷小学、禾坑小学、龙化小学、上芦小学。

第四组

组长:李小明,成员:肖儒林、胡健来(实校)。

负责督查学校(30所):晓龙初中、晓龙中心小学、桂林小学、高排初中、高排中心小学、云雷小学、文武坝中心小学、上半岭小学、凉舟小学、林富小学、白石小学、白竹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会昌小学(含中山希小分校、水西分校)、希望小学(含黄坊分校)、实验学校、特教学校、会昌二中、第四中学、麻州初中、麻州中心小学、前锋小学、东山小学、明德小学、小河背小学、逸夫小学。

四、工作要求

1.督查组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做好记录,在附件2“评估得分总分及总评栏打分和给予总评。督查与指导并重,既要指出存在问题,又要发现亮点。

2.各学校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认真自查,填好附件2《会昌县中小学功能教室评估表》学校自评分一栏,盖学校公章后交督查组带回。

3.各督查组分学校,按基本情况、亮点、存在问题、整改意见或建议的格式形成督查报告,将检查表和督查报告113前交督导室备案,同时把督查报告电子文档发到督导室公共邮箱hcdds5636471@163.com

4.督查工作人员督查期间一律在学校食堂用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定,不得接受公款吃请。

 

附件:1.会昌县功能教室及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的要求

2.会昌县中小学功能教室评估表

3.会昌县教育教学督导情况记录表

 

 

 

20171023

 

 

 

会教字〔2017〕184号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功能教室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盖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