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0-20 11:57 |
会教党字〔2017〕24号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党员活动室
设计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县直各学校党组织:
为加强学校党建标准化工作,使党建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从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学校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中开展党员活动室设计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7年10月19日—10月25日
二、党员活动室设计基本要求
1.党旗;
2.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路线;
3.党的宗旨;
4.入党誓词;
5.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6.党支部基本情况(照片及说明);
7.支委职务和分工及职责;
8.支部党员活动室要确保达到“八有”:
①有30平方米以上的党员活动场所(有与党员人数相配套的桌椅),且布局规范,整洁美观,可与办公室、阅览室合并。
②门口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内部整洁。
③有一个思想性、政治性强的室内布置。具体做到“党旗、党的知识、党内制度、党员形象、党费收缴”五上墙。
④有一套性能良好的计算机。
⑤有报刊阅览架,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党建等学习资料和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及电教片。
⑥有党员花名册、播放记录册、会议记录簿等(全年活动不少于12次,其中电教活动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记录清楚。有一个年度工作总结,详细总结一年来活动情况,包括全年参与党员数、群众数、活动成效等)。
⑦党建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簿、册、卡、表等资料收集整理齐全,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⑧有规范的党建工作制度,并统一格式,制板上墙,要求制作典雅、布置美观大方;(党内有关制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人员职责、党建工作报告制度等)。
三、工作要求
各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活动室的内容,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活动室进行设计,要求“清爽、整洁、美观、大方”。设计方案(电子稿)于2017年10月25日前发至党员服务中心邮箱(hcjyjdqb@163.com),届时党员服务中心将组织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设计方案进行评比、打分,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全县推广,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
中共会昌县委教育工委
2017年10月19日
会教党字〔2017〕24号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党员活动室设计评比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