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1-05 12:54 |
会教字〔2018〕5号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迎“国检”工程项目质量
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县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迎“国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切实解决学校迎“国检”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有效落实整改,确保学校项目建设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元月8日起对全县108所义务教育迎“国检”工程项目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元月8—20日
二、督查内容
1.楼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2.门窗安装质量;栏杆、护栏安装质量;
3.防水工程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4.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
5.其他。具体见(附件2)。
三、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李小明 成员:肖儒林、罗伟强、胡瑞金(监理)
负责督查学校(23所):清溪中心学校、长岭中心学校、筠门岭初中、筠门岭中心小学、筠门岭半坑小学、黄埔小学、盘古小学、羊角小学、周田中学、周田中心小学、河墩圩小学、梅子小学、小田小学、长江小学、岗脑小学、河墩小学、半岗小学、上营小学、司背小学、霞河小学、桥塘小学、秧排小学、仰高小学。
第二组 组长:刘旭东 成员:胡检生、邱青、谢伟(监理)
负责督查学校(20所):西江中学、西江中心小学、火星小学、莲石小学、石门初中、石门小学、饼丘小学、大田小学、河背小学、红星小学、牛睡小学、千工小学、石迳小学、西源小学、小密初中、小密中心小学、莲塘小学、杉背小学、半迳小学、孕龙小学。
第三组 组长:文来庆 成员:杨辉荣、汪春腾、曾伟红(监理)
负责督查学校(23所):站塘初中、站塘中心小学、南坑小学、水明小学、永隆初中、永隆中心小学、富城初中、富城中心小学、中村初中、中村中心小学、庄埠初中、庄埠中心小学、洞头中心学校、官丰小学、庄口初中、庄口中心小学、大排小学、黄沙小学、华明小学、黄雷小学、禾坑小学、龙化小学、上芦小学。
第四组 组长:宋建华 成员:邹泽明、温渗来、钟 敏(监理)
负责督查学校(21所):文武坝中心小学、上半岭小学、凉舟小学、林富小学、白石小学、白竹小学、第三小学、会昌小学(含中山希小分校、水西分校)、希望小学(含黄坊分校)、珠兰示范学校、白鹅初中、白鹅中心小学、丹坑小学、角屋小学、狮子小学、水东小学、洋口小学、中心村小学。
负责督查学校(21所):晓龙初中、晓龙中心小学、桂林小学、高排初中、高排中心小学、云雷小学、右水初中、右水中心小学、上堡小学、麻州初中、麻州中心小学、前锋小学、东山小学、明德小学、小河背小学、逸夫小学、实验学校、特教学校、会昌二中、第四中学、第四小学。
四、工作要求
1.督查组深入学校要分区域、分项目全面排查和梳理问题,认真检查。做到项目不漏、区域不漏、内容不漏;做到资料检查详、数量核查实、质量认定准。
2.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由学校通知各项目实施人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标准”的要求指定专人监督,限期整改、验收。
3.督查组分学校,将督查情况经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确认后,分类别统一汇总报县教育局校建股,同时把督查情况电子文档发到校建股公共邮箱hcjyxjg@163.com。
4.督查工作人员督查期间一律在学校食堂用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定。
附件:1.全县中小学迎“国检”工程项目质量“回头看”检查记录表
2.全县中小学迎“国检”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内容
2018年1月5日
会教字〔2018〕5号关于对全县中小学迎“国检”工程项目质量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的通知(盖章).doc